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技工)院校: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武汉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市级管理,各院校初审、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财政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

二、各院校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每年3月31日前组织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1.《武汉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附件2);2.《武汉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3);3.身份证复印件;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证明。

三、求职补贴通过《武汉市劳动就业信息系统》申报、审核和支付。各院校按规定对院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资料初审并公示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指定账户,6月30日前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将求职补贴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四、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做到组织严密、资料真实、公开透明;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确保政策落实。为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是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的一项新的帮扶政策,各院校要广泛宣传,使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市区人社、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申报指导和监督检查,为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申报联系电话: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85797371。

监督举报电话: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85561400;

武汉市教育局65608593、65608421;

武汉市财政局85731483。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3.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